辽宁电子垃圾回收走上正途
一段时间以来,这种现象始终存在: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居民家庭淘汰下来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既造成严重污染,又危害公众健康。
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非法拆解的几乎“零成本”,正规处理企业的运输、处理和环保成本要高得多,同时,在回收价格上没有优势,导致回收量难有提升。
从7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多名废弃家电拆解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管理办法》可望更好地解决环保与经济之间的矛盾,有效纾解企业对回收成本的顾虑,也能促进回收处理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由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将对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计算机等五类家电征收每台7元到13元的处理基金,并对正规废弃电器回收处理企业给予每台35元到85元的补贴,即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该基金,再用基金对家电拆解企业进行补贴。
《管理办法》的出台,引发热烈反响。长期以来,我国因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非正规拆解企业随意拆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民众健康。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表示,如今,人们对“电子垃圾”危害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所以,国家对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后,会将这部分收益补贴给“电子垃圾”处理企业,从而避免“电子垃圾”流向街头游贩。
透过这一举措,人们相信:随着国家环保工作的进一步推动,今后,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必将促进电器电子产品循环经济体系尽早形成。
“游击队”回收害处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电器电子产品也加快了更新换代的步伐,很多家庭面临如何处理废旧家电的难题。留着占地方,扔了可惜,卖给回收的小商贩是很多人解决废旧家电问题的无奈选择。穿梭于大街小巷回收废旧家电的小商贩大家非常熟悉,几乎在城市任何一个小区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将废旧家电卖给这些流动小商贩的后果是什么。个体商贩回收的家电可通过清洗翻修作为二手电器高价出售,还可把旧家电上有用的器件拆下来提取有用物质,丢掉没用的部件。只有正规拆解企业回收的家电是不论好坏,都进行拆解处理。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淘汰下来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他们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公众健康。
一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若处理不好,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但另一方面,在这些“电子垃圾”中又存在着宝贵的可再利用资源,如稀有金属、稀土、贵金属等。
有专家告诉记者:废弃电子电器回收不仅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问题。
“正规军”为何不亲民?
如何变废为宝,让这些“电子垃圾”成为真正的“城市矿山”?通过正规途径将其回收并实现资源再利用是最合理的选择。
然而国家有关部门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废旧家电,只有约10%的人想把它们交给正规回收处理企业。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知道和了解正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的居民只占很小一部分,甚至即使知道有正规回收处理企业,也不清楚该如何把废旧家电交给他们。在沈阳某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某正规回收处理企业曾经在居民区开展过回收废旧家电的活动,但只有一次,且回收价格与小商贩的相比没有优势,更多的是鼓励人们免费交投。
“我国家电回收市场不规范,二手交易市场、废品回收站、家电回收企业"犬牙交错"。消费者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愿意(把废旧家电)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去处理。 ”省内一家家电回收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出了他们的困惑,“虽然一些城市开始收编家电回收"游击队",但由于正规拆解企业环保设施和进口生产线的投入太大,成本高企,导致其收购价不高,被收编的家电回收点仍有可能不上交。即使上交,一些关键部件也经常 "不翼而飞",最后我们只得放弃。 ”
“亏损、"吃不饱"、依赖政策扶持”成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这些年难以摆脱的负面修饰词。
虽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一度令不少原本“饿得慌”的处理企业终于能够“全马力”运转起来。然而,随着2011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如期落幕,处理企业的“好日子”也戛然而止。在采访中,多位处理企业负责人对记者坦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工厂开工率又恢复到以前水平,大概只能满足设计拆解能力的20%到30%,甚至更少。
拆解企业有了资金保障
电视机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空调35元/台、电脑85元/台,这是新出台的 《管理办法》给出的补贴标准。处理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获得补贴。
面对这笔期盼已久的资金,受访处理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有了基金扶持,正规处理企业就有了更足的底气与个体回收商贩竞争,从消费者手中获得更多的废旧电器”;“基金补贴到位后,将主要用于抵消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成本,这对于处理企业下一步发展至关重要”。
据了解,我国制定实施该《管理办法》,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于建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推动生产者承担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而且可以支持处理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等方面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基金如同新鲜的血液,将给处理企业带来更多生机。大连一家废旧电器回收有限公司回收项目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台废弃电视机为例,回收价82元,装卸费3元,运输费6元,拆解费24元,拆解后能卖42元,拆一台电视将亏损73元。现在,有了85元的补贴,公司拆一台电视机最终就能盈利12元。“有了补贴基金,最起码整个公司拆解环节的运转资金有了保障。 ”这位负责人欣慰地说。
事实上,不少处理企业已经不只将目光紧紧盯在基金上,而是开始努力探索自身的“造血”功能。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摆在拆解企业面前的通常是两条路:一是技术设备输出,二是再生资源利用。据了解,目前多数具备规模的处理企业都开始朝着这两个方向发展。大连一家发展得不错的处理企业就是个好例子,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单纯做拆解很难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我们的状况良好,主要是拆解亏损依靠设备输出的利润来弥补。 ”
回收链条仍待完善
虽然基金到位将给处理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支持,但不等于“电子垃圾”回收问题就此被完全破解。
目前,政策只是从生产者那里征收费用,补给拆解企业,业内不少专家认为不尽合理。事实上,对于家电,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获得利润;消费者使用家电产品的使用价值,也有受益。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两者都应埋单。
据了解,在日本,一般是消费者付费,由厂家和协会组成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以龙头企业的回收工厂执行。企业回收的不仅仅是自己品牌的产品,而且按区域划分。此外,日本《家电再利用法》规定,消费者负担废弃家电收集、搬运以及再商品化的费用,商家负责从消费者手中收集废弃家电并运送到厂家的费用,厂家负责废弃家电的再商品化等费用。
因此,国家仍需建立健全家电回收流程和制度,完善废弃家电回收登记制度,与企业销售、售后和回收环节的记录相关联,不仅确保现有的废弃家电回收后的流向,而且为没到报废年限产品的回收做预期。国内相关企业还要进一步提升自身无害化处理能力。此外,鉴于国内消费者对家电回收的认知度还太低,提高全民认知,强化消费者在这方面的环保、法律意识也必不可少。
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非法拆解的几乎“零成本”,正规处理企业的运输、处理和环保成本要高得多,同时,在回收价格上没有优势,导致回收量难有提升。
从7月1日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多名废弃家电拆解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管理办法》可望更好地解决环保与经济之间的矛盾,有效纾解企业对回收成本的顾虑,也能促进回收处理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由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将对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计算机等五类家电征收每台7元到13元的处理基金,并对正规废弃电器回收处理企业给予每台35元到85元的补贴,即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该基金,再用基金对家电拆解企业进行补贴。
《管理办法》的出台,引发热烈反响。长期以来,我国因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非正规拆解企业随意拆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民众健康。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表示,如今,人们对“电子垃圾”危害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所以,国家对生产企业征收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后,会将这部分收益补贴给“电子垃圾”处理企业,从而避免“电子垃圾”流向街头游贩。
透过这一举措,人们相信:随着国家环保工作的进一步推动,今后,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将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必将促进电器电子产品循环经济体系尽早形成。
“游击队”回收害处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电器电子产品也加快了更新换代的步伐,很多家庭面临如何处理废旧家电的难题。留着占地方,扔了可惜,卖给回收的小商贩是很多人解决废旧家电问题的无奈选择。穿梭于大街小巷回收废旧家电的小商贩大家非常熟悉,几乎在城市任何一个小区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然而许多人并不知道将废旧家电卖给这些流动小商贩的后果是什么。个体商贩回收的家电可通过清洗翻修作为二手电器高价出售,还可把旧家电上有用的器件拆下来提取有用物质,丢掉没用的部件。只有正规拆解企业回收的家电是不论好坏,都进行拆解处理。但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淘汰下来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没有进入正规的处理企业拆解处理,而是由个体手工作坊拆解,他们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金属,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公众健康。
一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若处理不好,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但另一方面,在这些“电子垃圾”中又存在着宝贵的可再利用资源,如稀有金属、稀土、贵金属等。
有专家告诉记者:废弃电子电器回收不仅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中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问题。
“正规军”为何不亲民?
如何变废为宝,让这些“电子垃圾”成为真正的“城市矿山”?通过正规途径将其回收并实现资源再利用是最合理的选择。
然而国家有关部门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废旧家电,只有约10%的人想把它们交给正规回收处理企业。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知道和了解正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的居民只占很小一部分,甚至即使知道有正规回收处理企业,也不清楚该如何把废旧家电交给他们。在沈阳某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某正规回收处理企业曾经在居民区开展过回收废旧家电的活动,但只有一次,且回收价格与小商贩的相比没有优势,更多的是鼓励人们免费交投。
“我国家电回收市场不规范,二手交易市场、废品回收站、家电回收企业"犬牙交错"。消费者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愿意(把废旧家电)交给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去处理。 ”省内一家家电回收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说出了他们的困惑,“虽然一些城市开始收编家电回收"游击队",但由于正规拆解企业环保设施和进口生产线的投入太大,成本高企,导致其收购价不高,被收编的家电回收点仍有可能不上交。即使上交,一些关键部件也经常 "不翼而飞",最后我们只得放弃。 ”
“亏损、"吃不饱"、依赖政策扶持”成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这些年难以摆脱的负面修饰词。
虽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一度令不少原本“饿得慌”的处理企业终于能够“全马力”运转起来。然而,随着2011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如期落幕,处理企业的“好日子”也戛然而止。在采访中,多位处理企业负责人对记者坦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工厂开工率又恢复到以前水平,大概只能满足设计拆解能力的20%到30%,甚至更少。
拆解企业有了资金保障
电视机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空调35元/台、电脑85元/台,这是新出台的 《管理办法》给出的补贴标准。处理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获得补贴。
面对这笔期盼已久的资金,受访处理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有了基金扶持,正规处理企业就有了更足的底气与个体回收商贩竞争,从消费者手中获得更多的废旧电器”;“基金补贴到位后,将主要用于抵消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成本,这对于处理企业下一步发展至关重要”。
据了解,我国制定实施该《管理办法》,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于建立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推动生产者承担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而且可以支持处理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建立起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等方面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基金如同新鲜的血液,将给处理企业带来更多生机。大连一家废旧电器回收有限公司回收项目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台废弃电视机为例,回收价82元,装卸费3元,运输费6元,拆解费24元,拆解后能卖42元,拆一台电视将亏损73元。现在,有了85元的补贴,公司拆一台电视机最终就能盈利12元。“有了补贴基金,最起码整个公司拆解环节的运转资金有了保障。 ”这位负责人欣慰地说。
事实上,不少处理企业已经不只将目光紧紧盯在基金上,而是开始努力探索自身的“造血”功能。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摆在拆解企业面前的通常是两条路:一是技术设备输出,二是再生资源利用。据了解,目前多数具备规模的处理企业都开始朝着这两个方向发展。大连一家发展得不错的处理企业就是个好例子,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单纯做拆解很难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我们的状况良好,主要是拆解亏损依靠设备输出的利润来弥补。 ”
回收链条仍待完善
虽然基金到位将给处理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支持,但不等于“电子垃圾”回收问题就此被完全破解。
目前,政策只是从生产者那里征收费用,补给拆解企业,业内不少专家认为不尽合理。事实上,对于家电,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获得利润;消费者使用家电产品的使用价值,也有受益。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两者都应埋单。
据了解,在日本,一般是消费者付费,由厂家和协会组成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监督,以龙头企业的回收工厂执行。企业回收的不仅仅是自己品牌的产品,而且按区域划分。此外,日本《家电再利用法》规定,消费者负担废弃家电收集、搬运以及再商品化的费用,商家负责从消费者手中收集废弃家电并运送到厂家的费用,厂家负责废弃家电的再商品化等费用。
因此,国家仍需建立健全家电回收流程和制度,完善废弃家电回收登记制度,与企业销售、售后和回收环节的记录相关联,不仅确保现有的废弃家电回收后的流向,而且为没到报废年限产品的回收做预期。国内相关企业还要进一步提升自身无害化处理能力。此外,鉴于国内消费者对家电回收的认知度还太低,提高全民认知,强化消费者在这方面的环保、法律意识也必不可少。